集团公司修订公布新的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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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袁志明)近日,集团公司修订公布了新的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根据《总公司制度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运行机制的体系化设计,明确了制度管理职责,加强了制度分类管理,按照公司治理要求规范了制度决策程序,不断适应集团公司法制化、市场化的要求。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制度体系及分类、制度编号、制度“立改废”管理、制度起草和发布、制度实施、制度修改和废止、制度维护信息管理等11个章节45条。
  《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是细化明确制度管理职责。根据公司制改革后制度管理新要求,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各部门制度管理职责。二是实行制度体系框架分类。按管理职能分为治理结构管理类、组织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发展战略类、安全管理类、生产管理类、经营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建设管理类、物资管理类、信息化管理类、监督管理类、企业文化类、其他管理类等15类,并制订《集团公司制度框架分类清单》。三是实行制度分级管理。制度分为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一般制度。基本制度是重要制度的上位制度,重要制度是一般制度的上位制度。分别制订了《基本制度类目清单》和《重要制度类目清单》。四是实行制度编号管理。明确编号规则,由单位代号、层级编号、分类编号、顺序编号、发布年号组成。五是明确制度会签要求。明确涉及不同业务系统的,须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性审核会签。六是规范制度合法性审查。明确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上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前进行前置审查,一般制度在发文中进行会签审查。
  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根据《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制度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制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