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集团公司新修订的奖惩办法中,新增了“职工发生危及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以及吸毒、注射毒品行为的,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条款的补充完善,是严格安全红线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特别是高铁和旅客安全万无一失的务实之举。
当前,集团公司经营形势良好,客货运输平稳有序。然而,越是在安全相对平稳、安全周期延长的情况下,越是要有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我们安全还远没到让人放心的地步,职工违章违纪依然没有得到根治,各种险情仍然易发多发。当好“交通强国、铁路先行”排头兵,必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守住安全底线红线,确保安全持续稳定。此次修订的奖惩办法,既是防控安全重大风险的一项举措,也是对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纪律刚性约束。
新修订的奖惩办法第十六条增加了“6+1”项条款,每一条都直指高铁安全和旅客列车安全关键。触犯任何一条,对安全都危害极大。自觉严格遵守并履行新奖惩办法,是每个职工的职责,不能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必要的保护。只有用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用安全规范来保护自己,用血的教训来警醒自己,确保安全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要加大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熟知内容。从现在起到新奖惩办法执行还有两个多月时间,各单位、各级组织要本着对企业、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宣传手段,全面学习宣传新奖惩办法,逐条解读其内容、内涵,讲清违反某一条规所带来的危害。通过学习宣传,让每个职工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起“万无一失”理念,真正守住安全的底线、红线。对触犯安全红线,特别是严重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动真格、碰硬处、不手软,依据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通过教育引导,让广大干部职工以对家庭、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履行好安全责任,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安全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