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欣
编者按:前不久,国铁集团党组印发了《国铁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帮助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理解《细则》要求,准确把握内涵实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日前,本报记者对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陶黎平进行了专访。
记者:据了解,《细则》是对《纲要》的第五次修订,请您介绍一下,这次修订的版本有哪些重要变化?
陶黎平:1991年,原铁道部政治部首次印发了《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随着不同时期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变化,保持了动态修订。28年来,先后历经5次修订。去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国铁集团党组根据铁路党支部建设的特点和实际,于今年9月20日印发了《细则》。《细则》最明显的变化,首先是在名称上进行修改,由《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改为《国铁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其次在章节上有一定变化,2016版《纲要》分成12章36条,《细则》分为12章41条,增加了5条。这次修订后的《细则》,表述更加简练,内容更接地气,操作性更强。
记者:《细则》是国铁集团改制后出台的第一部关于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的文件。请您谈谈出台《细则》有哪些重要意义?
陶黎平:我想应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习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细则》从开篇到结尾无不贯穿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这条主线,将每个支部要做哪些工作、如何做好,和每名党员要如何锤炼党性、如何发挥作用,通过加强支部制度机制建设,逐项把标准立起来。第二,是始终坚持了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这次《细则》的出台,正是顺应大势,为基层解疑释惑指明了方向。第三,是着重突出了新时期国铁企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抓党支部的职责任务。这次《细则》的出台,突出党支部从严从实打基础,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抓党支部建设担负的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陶黎平:《细则》对2016版《纲要》有关章节和条款进行了充实、调整和完善,既体现中央要求,又贴近国铁企业特点。主要的变化有:一是对党支部建设指导思想作了与时俱进的修改。阐明了新时期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尤其是突出了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建设成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和推动铁路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对党支部设置的原则进行了调整。从2016版《纲要》的“三个有利于”修改为“四个有利于”设置原则,即有利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工作和活动制度;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有利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有利于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新增了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所属单位科室党支部的设置,要求原则上科室单独成立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三是明确了党小组设置的人数要求。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同时,明确了党小组的主要职责,对基层指导性很强,搭准了党员教育管理的“神经末梢”。四是对党支部委员会设置、讨论决定事项范围等进行了修订。明确按照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等进行分工,其他委员统称党支部委员。明确“党员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不设立支委会”。这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规定有差异,主要是考虑了国铁企业实际,仍以10人为界。《细则》第十条第二点“坚持民主集中制”中明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车间重要事项,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和决定”。五是对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部分规定进行了修订。主要在2016版《纲要》的基础上,从入职条件、岗位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充实了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内容。《细则》新增了党支部书记一般具有1年以上党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支委也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新增“专职党支部书记以主要精力抓党支部工作”,这是对2017年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原文予以重申。删除了2016版《纲要》第十条中“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年轻党员大学毕业生挂职班组党支部副书记……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班组党支部书记等工作机制”。针对集团公司实际,目前仍然正常执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上铁委组字[2018]80号)和“关于印发《优秀年轻党员大学毕业生挂职运输一线车间、班组党支部副书记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委组字[2018]127号)文件。六是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细化。《细则》第十八条中明确“‘三会一课’记录保存到本届任期结束”。明确“不得用业务会代替‘三会’,不得用业务课代替党课”。细分了部室(科室)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的频次,有党小组的每季召开一次,没有党小组的每月召开一次。新增了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活动制度、党员宣誓制度,如四个“必谈”写进《细则》,党日活动和党员宣誓制度也有明确的量化要求。《细则》中新增“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和“支委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这两条,这为临时性、突发性情况下确保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正常召开提供了条件。《细则》第十九条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的形式明确为“一般以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这条内容为基层一线解决了实际问题,化整为零,因地制宜,有助于提高组织生活会的效率和效果。《细则》中对支委会参会人数予以明确,即“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支委会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时,出席委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对发展党员不再作支部党员大会出席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4/5的要求,相对降低了实际工作中党员集中的难度,但仅限于参会人数,发展党员的规范程序标准不能降。《细则》对班组党支部上党课的次数予以明确,即“每季度至少上1次”。同时,新增了“党员因病因事请假缺席党课的,事后应补课。”七是对抓党支部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量化了调研指标,将集团公司党委由2016版《纲要》中“每半年组织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调研”改为“每年组织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调研”,新增“每年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对2016版《纲要》中“路局党委委员、站段党委委员确定车间及班组党支部联系点”替换为“加强对分管领域党支部工作的调研指导。”更加注重了检查实效,强调“注重通过直接问效党员群众了解质量和效果,把中心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防止单纯看资料台账的形式主义。”为基层单位提高支部工作考评质量、不搞两张皮,指明了方向。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集团公司党委对贯彻落实《细则》精神有哪些打算和安排?
陶黎平:集团公司党委对学习贯彻好《细则》做出部署要求。具体说,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主要是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办公网、局报局刊、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分层次、有计划地广泛开展《细则》学习宣传。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学《条例》《细则》、建四强支部、做合格党员”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知识竞赛、征集学习体会文章、深入基层单位送教上门、纳入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助理员培训课程等方式,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营造出学习宣传《细则》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党组织要把《细则》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党支部书记、党员等党内培训的必备课程,坚持集中学习和经常性学习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专职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深刻领会《细则》精神,全面掌握《细则》内容,严格执行《细则》规定。各党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坚持支委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组织好党小组长和党员的日常学习,不断增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补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短板。主要是坚持细照笃行,逐条逐项对照《细则》找差距,结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全面检视解决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提质量、上水平。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着重解决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检查指导覆盖面不广,对高铁乘务领域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对系统之间党支部工作发展不平衡以及所属单位日常指导不到位等问题。各单位党组织要重点解决党委委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联系点制度落实质量不高,党支部书记队伍选不齐配不强,抓党支部建设工作力量层层衰减,对“三会一课”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不透,党员集中培训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各党支部要重点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质量不够高,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落实不到位,支部基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主要是围绕《细则》中明确的党支部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深入研究实际、实用、有效的落实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督促支部不折不扣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靠严格的制度确保基层党支部坚强有力;要帮助支部有效解决好党建与行政工作“两张皮”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求突破、见成效;要指导支部面对新变化新要求,运用好“创岗建区”等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细则》要求,对本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切实找准问题,补齐工作短板。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结合季度政治工作检查,对各单位贯彻执行《细则》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党支部工作制度不落实、走形式的,严格进行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