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铁路运输防疫药品、器械等物资,法律有何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铁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出、入境人员在传染病防控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个人收入受到影响,贷款(信用卡)暂时还不上,会不会因此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国家银保监会2020年1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