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修订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及天窗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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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陈凯 通讯员 胡健)日前,由集团公司施工办牵头,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新要求和新变化,补充需集团公司明确的制度办法,规范管理职责和业务规则,完善管控要求,细化安全措施,对需要集团公司细化的相关条款,完成了补充和完善。
  修订后的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分为26章、147条,包括23个附件。明确了限速范围、限速标准、限速措施,对临近高速铁路的施工,京沪、京九、陇海、沪昆线限速每小时80公里,其他线路限速每小时60公里,瞭望困难地段可限速每小时45公里。明确综合利用天窗时主体单位的界定原则,规范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定义,高铁基本以封闭设施为界,普铁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为界。
  细则对有着施工“驾照”之谓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进行了规范,有关人员取得该证后,在集团公司管内更换施工项目、施工单位,但仍从事按规定需要取得该证的岗位时,在有效期限范围内的合格证件仍继续有效。新增了施工技术交底内容、标准、流程和施工维修隔离要求以及软硬隔离标准,制定了高铁施工特定作业办法,完善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驻调度所)安全防护办法。
  修订后的集团公司高速铁路天窗维修管理办法,分为8章、33条。原文件中高铁由设备管理单位组织召开的工区碰头会,改为由车务站段牵头组织召开。修订后的集团公司普速铁路天窗维修管理办法,分为10章、47条。部分天窗时间安排原则发生变化,原规定单线不少于90分钟,新规定为不少于120分钟。电务垂直天窗原规定30分钟,新规定安排40分钟。
  细则和两个管理办法均明确,集团公司是营业线施工管理的责任主体,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