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明高
我在上初中之前,最怕的就是写作文。
上初二时,班上新来了一位语文老师,姓吴。金秋季节,吴老师布置了一篇命题作文——《收获》。眼看规定上交的时间已近,可我绞尽脑汁还是无从下笔。实在没法,就随便找了本作文选,胡乱抄了篇类似的文章草草交差。
没想到几天后,吴老师在他任教的另外两个班,将我抄袭的文章当成范文巡回诵读。
这下可炸锅了。下课后,我身边围满了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好事者,有的叫我选个好日子请客庆祝。那时那刻,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可尴尬归尴尬,问题既然发生了,总得想办法解决。继续抄呗,至少在还没想到好办法之前。当然,在随后的几次作文中,我有所收敛,一般都是原原本本抄一些,对照模仿写一点。我这边算蒙混过关了,可吴老师那边似乎依然没放过我,仍会隔三岔五地把我的“作品”当范文,在老师和同学中到处宣扬,末了还总不忘补上一句:“这样的学生,真是我的‘徒子徒孙’!”
那段时间,我是哭笑不得,度日如年。一想到期末考试临近,就战战兢兢,总不甘那么快就原形毕露。办法总比困难多,既然考场上抄不到,那就提前准备吧。于是,我在精心总结提炼后,准备了如《最难忘的一件事》《最感谢的一个人》《假如……》等十来篇以往经常写的作文素材,下狠劲全背下来。别说,这一招应起急来真管用!
考试算是有惊无险地过了。此后,我偷偷买了几本如何写好作文的辅导书,按书中说的平常多观察、多阅读、多积累,还坚持写日记,把上学放学路上所见所闻、干农活时所感所想、对未来生活工作的所念所思,都用文字日日记录。从最初的通篇抄袭,到慢慢地学其所长,再到后来的为我所用。渐渐地,我发现自己不但不那么讨厌写作,甚至还有点喜欢上它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中考时,我的作文竟破天荒得了满分。
上中专后,我第一时间加入了校文学社。快毕业时,我已是校刊《机校青年》的执行主编。入路后,我相继在段党办、行办从事文字工作近20年。直到现在,我的工作仍与文字息息相关,偶尔也会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些“豆腐块”。
每当有人问起我是如何爱上文字的,我总不忘给他们讲吴老师和“徒子徒孙”的故事,内心的感激之情是无以言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