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斌
近年来,性骚扰这一字眼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野,而职场由于活动空间相对局限,人身关系依附较强,更容易发生性骚扰问题。职场性骚扰的受害者不仅会受到心理和情感上的伤害,还会影响长期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将性骚扰定为“侵权行为”。面对职场性骚扰,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场性骚扰案件。原告和被告是某医院不同科室的同事,被告因为在一次微信聊天中没有及时得到原告的回应,便向原告发送了淫秽动图和不雅文字,原告无法忍受,随即拨打110报警,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被告发送的微信动图和不雅文字具有明确的性指向,符合性骚扰侵权中“与性有关”这一核心要件。其次,被告作为一名认知健全的成年人,应当知道其发送的不雅文字的性指向和可能对原告产生的冒犯,具有侵权的故意。再次,原告与被告是普通同事关系,原告收到信息后报警说明其对被告的行为感到抗拒,被告发送信息的行为违背了原告的意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应对“性骚扰”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的规定,性骚扰可以是“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多种方式,如果这些行为具有性指向,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并违背他人意愿,就会构成性骚扰,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注意固定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监控录像、报警记录、通话记录和医院就诊记录等等。单位也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职工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集团公司企法部供稿